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了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呼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加大对跨境电商发展的支持力度。跨境电商作为一种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与海外仓等新型外贸基础设施相辅相成,有助于优化外贸结构、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已成为我国外贸发展的生力军和国际贸易的重要趋势。
一、积极培育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各地应支持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发展,鼓励地方产业园区与跨境电商平台合作,拓展销售渠道,推动优势产品出口。同时,提升服务跨境电商企业能力,推动品牌建设,鼓励企业建设独立站、海外品牌运营中心,加强社会责任意识。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优化资金结算服务,推动供应链降本增效,提高数据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建设。推动海外仓高质量发展,支持跨境电商企业“走出去”,提升物流保障能力,助力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四、优化监管与服务。提升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水平,加强数据管理,促进企业合规经营,推动企业绿色化发展。
五、积极开展标准规则建设与国际合作。加快跨境电商领域标准建设,持续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推动企业“走出去”,促进互利共赢。
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相关意见提出的措施和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项任务落实,不断总结好经验,宣传跨境电商出口和海外仓建设成果,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