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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 征求意见

2021-10-1145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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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最近发布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最近发布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较于去年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新版的《清单(2021年版)》减少了6项事项,涉及金融、制造业等多个领域的规定也做出了调整。

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制度安排。这份清单分为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清单(2021年版)》中列有禁止准入事项6项,许可准入事项111项,共计117项。

在金融领域,新版的《清单(2021年版)》中列有许可准入类事项9项,相比《清单(2020年版)》减少了一项,删除了去年版本中的“未获得许可,不得发行股票或进行特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事项。此外,《清单(2021年版)》对多个事项进行了调整,例如在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经营活动中,新增了对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的描述,禁止使用“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交易中心”等字样。另外,在“未获得许可,不得设立银行、证券、期货、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或变更其股权结构”事项中,也新增了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规定,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在制造业方面,《清单(2021年版)》列有许可准入事项19项,新增了“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农药的登记试验、生产、经营和进口”事项。此外,多项事项也进行了调整,比如在“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医疗器械或化妆品的生产与进口”事项中,去年版本提到“化妆品新原料、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首次进口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审批”,而今年的修改为“特殊化妆品、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审批”。

除此之外,在《清单(2021年版)》的附件《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有关措施的修订》中,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被归入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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