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163、164、165类签证持有人
要求条件:
1、持股比例:申请之日起,必须有至少两年是澳洲一个或两个企业的股东,直接、持续进行企业管理,并且本人在此生意里的持股比例不少于:
*如公司营业额不足40万澳币,则本人持股至少51%;
*如公司营业额40万澳币以上,则本人持股至少30%;
*如公司属于上市公司,则本人持股至少10%。
2、企业资产:申请前12个月内,全家持续拥有不少于10万澳币的企业净资产;
3、个人及企业净资产:申请前12个月内全家在澳洲持续拥有不少于25万澳币的个人+公司资产;
4、企业年营业收入:申请前12个月内企业年营业收入不少于30万澳币;
5、安排就业:申请前12个月内企业雇佣至少两个澳洲全时工人,(除家庭成员外的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新西兰护照持有人)
6、主申请人在申请前两年内至少累计居住一年;
7、通过体检及无罪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