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有什么好处?
提前给付重疾险一般是作为附加险存在的,保额是主险和附加险共享的。投保人在购买商业保险并且附加提前给付重疾险90天后,如果被保险人被医院确诊患了重大疾病以后,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供了医院的确诊证明书以后,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保险公司就会赔付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
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好处就在于被保险人在治疗重疾之前就获得了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可以减轻家中的经济负担,还能让被保险人获得更好的治疗。因为主险和附加险共享保额,所以附加重疾险用了多少钱,保额就会相应减少多少。
二、国寿附加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B款条款介绍
1、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收到申请人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日的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按本附加合同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等额减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发生,不受一年的限制。
2、保险金申请资料
①保险单;
②受益人的法定身份证明;
③专科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住院以及出院证明文件;
④保险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附加合同终止
①主合同终止;
②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合同终止的情形。
4、专科医生需要具备的条件
①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②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③具有有效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书》;
④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
由此可见,国寿附加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B款只保障重疾提前给付,如果没有这方面需求的人可以不用附加此款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