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浙江省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调整为66元。所有符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人员,均可享受不低于此标准的基础养老金。
省里规定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那么台州市标准如何?昨日,记者从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7月19日,2011年第五次市长办公会议上,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台州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台州市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由每月60元调整到每月80元。
据了解,凡年满60周岁、未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离休、退休、退职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市区常住户籍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就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目前,全市年满60周岁、符合领取条件的老人达77万人,台州市区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老人达21万人。据初步测算,调整基础养老金后,台州市市区每年将多发放5000多万元养老金。
除了规定基础养老金标准外,通知还规定了市区高龄老人待遇补贴标准,从今年4月1日起,市区常住户籍的高龄老人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同时,对80周岁至89周岁老人予以每月30元补贴,对90周岁至99周岁高龄老人予以每月60元的补贴,对百岁以上老人予以每月500元的补贴。
另据了解,市区将增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在原有100元、300元、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六个档次的基础上,增设1500元(七档)、1900元(八档)两个档次。对选择七档、八档缴费的,财政缴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
据悉,《关于进一步做好台州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将于近期下发,其他县(市、区)也将于近日出台基础养老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