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月11日讯,昨日,记者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7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0元。目前,我市提标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落实,6月底以前,可足额发放到位。
据了解,此次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是经省人社厅、财政厅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决定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7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0元,人月平提高10元。提标所需资金由省、市按5:5比例共同承担。
基础养老金申领方法
基础养老金又称社会性养老金,它是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新计发办法规定,基础养老金是指职工退休时上年度所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即两个数之和的一半)作为计发基数,缴费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发给1%。
用人单位在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被保险人退休当月,携带经人事、劳动部门审批后的档案资料(包括退休证、养老保险手册、领退休费银行存折帐号等)到所属业务科,填报《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增减表》办理在职减员、退休减员、退休增员及核发退休待遇的手续,社保局次月通过银行把养老金直接拨付给离退休人员,离退休人员在每月15日前可到开户银行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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