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讯:昨日,淮河晨刊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至264元/月,待遇享受自4月起执行。
据了解,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人员按个人缴费金额及基础养老金部分,分四个档次发放养老金。此次调整后,市区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将由231元/月提高到264元/月,人均月增加养老金33元,个人账户补贴养老金和自缴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不变。
“2009年7月我市首次实施《蚌埠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基础养老金的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10元,126位被征地农民首次领到了养老金。2011年7月基础养老金的发放标准上升至人均160元。”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4年,我市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动态增长机制,基础养老金标准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5%执行,当年的基础养老金待遇也由人均160元/月提高到231元/月。
“今年是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待遇第四次调整,享受人员也由最初的126人增至27033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前期的信息核对、数据调整、资金调度等工作已基本完成。养老金待遇将于5月底前发放到待遇享受者手中,四五月份的增补金额也将一并发放到位。
关注手机新一站网(),更多热门保险资讯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