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社局日前发布公告,自今年7月份起,镇江市执行新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
省人社厅近日发布了我省2015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根据文件精神,镇江市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由2014年的4832元上调至5149元。
计发基数是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的,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这次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的调整仅涉及基础养老金这一部分。基础养老金又称社会性养老金,它是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镇江市今年基本养老保险利率确定
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的相关通知,镇江市今年基本养老保险利率确定。
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镇江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利率确定为2.6%。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按照规定推算的储存额,年利率按7.8%计息。
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是指在我国现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制度下建立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其个人账户储存余额同银行存款一样按月生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就是专门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而单独规定的年利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按每年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据市人社局养老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记账利率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等因素确定并每年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