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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西藏 实现新型农村全覆盖

2015-06-17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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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通过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纳入参保范围,达到规定年龄时领取养老保障待遇,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基本生活为目的,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在总结完善我国上世纪90年代开展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老农保)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项崭新制度。
截至2010年11月底,西藏73个县(市、区)已全部纳入新农保试点范围,实现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涉及农业人口221万。
2009年11月,经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拉萨市城关区、山南地区扎囊县等7个县(市、区)被列为西藏第一批新农保试点县。2010年6月,未纳入新农保试点的66个县全部被列入2010年扩大试点县范围。
据介绍,西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种类型。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的老人无需个人缴费,每人每月可直接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相应提高。
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由个人缴费、村集体补贴、其他社会组织资助、政府补贴及利息等部分组成。参保人员为16岁至59岁的适龄人群,缴费标准分为100元至500元共5个档次,参保人可根据个人收入水平和承受能力选择缴费。政府对参保人给予每人每年30元缴费补贴,村集体自主确定补贴标准。连续缴费15年,并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可获得相应的养老金。
据了解,各试点地区已在2010年春节藏历年前相继举行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发放仪式。
随着社会发展,社会保险制度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过程中,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就是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举措,对于农民来说是十分实用,起到非常大的作用,也受到了广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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