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康欣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有哪些保障?

2021-06-0946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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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在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所以消费观念也发生了许多的改变,在保险上就有一定的体现。今天的文章我们就来看一看百年康欣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有哪些保障。

一、百年康欣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

 

百年康欣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是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一款终身型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它能够为被保险人提供100种重疾保障、20中轻症保障和35种轻症保障以及12种前症疾病保障。出除此之外,还有疾病终末期、身故和全残保障,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重疾关爱金,被保险人确诊还可以豁免保费。

 

它的投保年龄的要求是0—60周岁的人群,投保人的缴费方式是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商议后决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进行载明。它的保障期限是终身,等待期是90天。

 

二、百年康欣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有什么保障?

 

1、重大疾病保险金

 

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共100种,分为A、B、C、D、E五组,每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给付后该组重大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合同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以五次为限,当累计给付达到五次时,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初次患上合同所列的两种或两种以上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仅按一种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按合同基本保额向受益人给付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不再给付重大疾病关爱金。

 

2、中症疾病保险金

 

在保险有效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确诊罹患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那么保险公司将会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每种中症疾病仅给付一次中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中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

 

3、轻症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以后确诊罹患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额的一定比例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每种轻症疾病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效力终止。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每次的给付比例分别为35%、40%、45%,合同的基本保额不变,合同继续有效。

 

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那么保险公司将会合同已交保险费的3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是在18周岁以后身故或全残,那么保险公司将会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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