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各贴上相片
2、有效护照
3、德国大学的入学通知书(Zulassungsbescheid)或入学申请证明Bewerberbestaetigung)
4、全部留学逗留费用来源证明,如:
(1)在银行帐户上为第一学年存一万二千马克的证明。每月取款不得超过一千马克。帐户底数不得少于三千二百马克,这笔 款只有在外国人管理局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提取。也可以在德国某一银行驻北京办事处开设这种银行帐户。令人信服地说明此后的留学费用来源。或,
(2)未写明金额总数的经济担保书,或由一位在居住者提供的不可撤回的银行担保。此担保包括外国人法(Auslaendergesetz)第83条和84条中提到的各种费用。
(3)获奖学金证明
除入学通知书和入学申请证明可用经公证的复印件以外,其它一切才料均应为原件,并须各附复印件一份。
必须具备德语基本知识。签证申请的审核时间一般不超过两个月。
签证费为50马克,按当时汇率用人民币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