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出台的《泰州市城镇非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今后,该市所有城镇非职工居民都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据了解,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对老年居民、特困居民、一般居民等三种对象,城镇非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以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筹资,财政每人补助不低于50元;对学生儿童参保对象,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以每人每年不低于70元筹集,并实行政府财政定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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