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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全覆盖” 厦门做领军

2012-05-21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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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在全国已率先实现了医保“全覆盖”,参保213.28万人,使每个人都享有医保优惠待遇。不仅如此,厦门已在多项制度的实施方面都处于领先地位,并充分发挥了地方特色,“三个统筹”则是其中的体现。

今天发放的大学生社会保障卡还有一个特别的意义,它意味着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全覆盖”。在这项制度的落实上,我市做到了全省率先、全国领先。

厦门有多少人参保了基本医疗保险?市社保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截止10月底,全市参保基本医疗保险的人群达到了213.28万人。除了8.8万名在校大学生,全市还有115万名在职职工,11.4万名退休职工,2.5万名城镇居民,45.6万名农村居民和29.8万名未成年人参保。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李钦辉:已经完成了从制度上的全面覆盖,实现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这样的一个目标。

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施行上,我市拥有多项全国领先。1997年,我市就启动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全国首批施行这一制度的城市之一。2007年1月1号和2008年7月1号,我市先后启动了城镇居民、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及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些在全国都是率先,因此厦门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也被称为“厦门模式”。和大学生医保一样,启动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自己一年只要出资50块钱,财政资金按照每年每人19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充实到基金中去,为此市财政一年要贴补资金近两亿元。而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运作上,我市也做出了一些有益的尝试。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李钦辉:在几个方面富有特色。一个是市级统筹,第二个门诊医疗费的统筹,第三个是城乡一体化统筹,这三个统筹走在全国的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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