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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率先实现医保全覆盖

2012-06-08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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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现在是我国的一项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医保的实施旨在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给群众带来更多的福利。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的国家,医保的实施应该是要实现全民的医保,人人应该平等。因此,我国各地方都在努力实现医保的全民覆盖。

28日,市民在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办理社保。

病有所医,老有所养,这与全体民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中山的社会保障事业一直处于全省乃至全国的领先水平。今年“两会”期间,我市《政府工作报告》在“十件民生实事”篇章明确提出继续“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其中,“在户籍居民全部纳入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的基础上,将非本市户籍职工和大中专学生纳入门诊基本医疗保险”。

惠民措施不分城乡,居民农民同享保障。年底将至,回顾全年,我市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速度比《政府工作报告》的预期更快,覆盖面更广。6月至11月,社会医保、社会养老保险先后实现全民覆盖,为弱势群体准备保障度更高的“兜底”保护网。

■进度表

◆1984年9月:中山在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试行职工退休基金统筹与合同制工人社会保险统筹,我市社保工作起步。

◆1998年:率先稳妥推进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1999年3月,先后启动城镇职工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住院基本医疗保险。

◆2001年3月:率先在全省开展养老、失业、工伤3个社保项目的合并试点。

◆2005年1月:实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创新性实行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模式,逐步实现养老金城乡一体化。

◆2008年底:所有镇区的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过渡至全市统一、不分城乡的医保,覆盖所有社会成员。

◆2010年6月:率先将原综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整合为“一个险种,两个层次”,即“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2010年12月:全市24个镇区全部启动门诊医保。

◆2011年6月:新版《中山市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除扩大参保范围外,参保缴费、医疗待遇、财政补贴、就医地点选择等方面力度更大,灵活惠民。

◆2011年11月:《中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实施。此前未参保的本市户籍农村居民、未就业城镇居民约2万人,全部被纳入基本养老体系。

■市民心声

“花小钱保平安很值”

10月28日中午,市博爱医院外科二区病房内,来自东凤镇西罟步村的梁娇颜老太太正在哄两岁的外孙女睡觉。女儿刚办完出院手续,她告诉妈妈:“总费用1482元,医保卡报销了一半。”

2007年,梁娇颜所在镇村给当地农民购买了养老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老太太说:“镇里和村里有补贴,没掏多少钱。两老本来不想买,可儿女们说,买吧,年轻人凑份子钱。”

2009年及2010年,两位老人先后届满退休年龄,如今每个月合计拿到1000多块钱养老金。在农村,这份收入足够让他们吃得体面,睡得安稳。梁娇颜患有慢性病,不时要到社区卫生站拿点药。去年冬天,她因胆结石住了几天医院,总费用5000多元,自己掏2000来块钱,其余由医保报销。这些年的经历,她感到很满意:“平时去诊所拿药,费用跟买一次菜差不多。要住院了,儿女的负担也没那么重。更想不到农民也有退休金。这张社保卡让老人尽量不给儿女添负担,很开心。”

2009年,外孙女出生。在公司上班的女儿此前参加了生育保险。近1万元的医疗费用,绝大部分获报销。梁娇颜说:“什么社保、医保和养老保险,规则看不懂。但我知道,花点小钱,保全家老幼平安,很值得。”
■回顾2011年

三大新措施构筑全民保障伞

城乡一体、覆盖面广、措施得力、保障超前是我市社会保障体系的鲜明特点。2011年,社会保障事业作为《政府工作报告》“十大民生实事”的重要组成部分,继续体现“敢为天下先”的中山特色,各项新措施逐一落实,并提前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6月:新版《门诊医保办法》实施

特色:扩大保障人群,提升医疗待遇

“以往的参保范围是‘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新办法再增加三类人群,实现全覆盖。”市人社局的负责人指出,新版《中山市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除了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的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保障体系,还率先新增非本市户籍职工、我市大中专院校学生等3类人群。

目前,门诊基本医保的缴费标准是每人每月8元。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只掏2元,单位支付4元,市、镇两级财政各补贴1元。大中专学生、低收入群体等,财政补贴幅度更大。参保人可在家门口的社区或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保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新版《办法》还把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静脉输液费、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医保报销7成,个人自付3成,进一步减轻市民负担。
7月:医保最高报销额普涨5成以上

特色:低收入人群“零缴费”参保

7月1日起,200多万名中山市民参保的社会医疗保险,其2011年度最高报销额度普遍猛涨5成左右。我市还建成联动机制,要职工年平均工资上涨,最报销额度随之增高。

市人社局负责人解释说:“社会医保的宗旨是多数人参保做大‘盘子’,然后及时救助生病甚至生大病的少数人。随着‘盘子’越做越大,最高报销额度可相应提高,减轻个人的经济负担,避免因病致贫,达到‘全民保护’的宗旨。”

今年7月起,人均收入高于我市低保标准(每月350元)50元以内的低收入家庭,也被纳入住院和门诊基本医保的“零缴费”行列。参保费用全部由政府资助,总人数约4000人。

2006年至2008年,我市已将低保户、五保户及城镇“三无”人员,先后纳入住院和门诊基本医保下。个人无须缴费,总人数有2万多人。

11月:60岁未参保人士也有养老金

特色:为弱势群体增添“兜底”保障

11月1日起,我市因个人原因未自愿参加养老保险的本市户籍农村居民,以及未参保的未就业城镇居民,全部被纳入基本养老体系,总人数约2万人。

“不分城乡,实现一体化,这标志着中山的养老保险真正实现制度全覆盖。”市人社局负责人指出,为弱势群体构筑“兜底”保障网络,共享退休后的养老保障,是《中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宗旨。

记者获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每月缴费标准分为10元、20元、30元、40元、50元等5个档次。市、镇两级财政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已满60周岁、先前未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市户籍农民或未就业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就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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