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自今年1月1日起调整患重大疾病的未成年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年度支付限额由现行的10万元提高至27万元,救助比例为70%。
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托幼机构在册儿童、中小学在校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以及驻威高校在校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称“未成年居民”),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等5类12种重大疾病的,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年度支付限额由现行的10万元提高至27万元,救助比例为70%。
据了解,近年来,威海医疗保险待遇不断提高,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之内,报销比例达到50%左右,同时设置了7万元大额医疗救助,救助标准为65%,为省内最高待遇标准。到目前,威海基本医疗保险平均报销比例达到65%以上(国家要求60%左右),超过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之后的报销比例均为70%,救助限额提高到10万元,报销总额达到13万元,达到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5倍(国家要求6倍左右),本次调整的5类12种重大疾病,基本医疗保险加上大病救助,报销总额达到30万元,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