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和农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方案已经出台。200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城镇企业和农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10年1月1日起上调。目前,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已发放到位。
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了解到,经过连续几年较大幅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江西省城镇企业退休人员2009年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达到1026元。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明确的调整水平测算办法,此次调整以上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平均调整水平月人均增加120元左右。方案规定,江西省按月人均145元的标准调整,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5元,也高于江西去年调整水平,是历年基本养老金调增额最大的一次。
此外,江西这次养老金调整方案还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垦企业退休人员,按照此次城镇企业调整水平的70%左右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调增102元,比2009年调整水平提高了5元。
江西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实行普遍调整与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继续实行按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调整。特殊调整,分别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1953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原工商业者、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含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进行倾斜。
据介绍,这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江西省全年共增资23.6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