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
“然而在实施的过程中,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却存在着技术瓶颈。”省人大代表赵应华表示,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遇到的问题主要是各地社会养老保险的信息化建设发展很不平衡。数据库的建设还欠完善,网络建设和硬件设施建设等都还跟不上。这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顺利实施无法得到保证。
赵应华还介绍,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各地出于地方利益的考虑,会显得比较被动。因此,政府应加大投入,完善各地信息平台的建设,同时大力推动和促进该项政策的落实到位,以确保流动人员在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时不存在实施技术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