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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区失地农民将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2012-05-101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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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今年内南通市主城区10多万被征地农民将全部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将真正实现“老有所养”。

据南通市人社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南通所辖的崇川、港闸、开发区等市区范围,被征地农民约有10万多人。南通一直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早在2004年,南通就建立了独立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体系,今年初又将被征地农民养老金由每月300元提高到每月350元。

然而,总体上看,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待遇仍然偏低。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南通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南通市区补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办法》(下称《衔接办法》),将覆盖三种人群的三种制度进行转换衔接,以期从真正意义上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问题。

此次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将坚持个人自愿的原则,其覆盖对象主要是已进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体系的人员。根据《衔接办法》,将征地前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时间折算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根据折算的年限,通过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方式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应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首先从其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中列支,不足部分从其基本生活统筹账户中列支,个人账户、统筹账户资金不足部分由区、市两级财政承担。经初步测算,此次补缴,市、区两级财政需筹集资金近50亿元。

根据要求,今年12月25日前将完成各类补缴对象的审核,12月31日前完成与市社保中心的数据交换和资金划转,明年2月开始发放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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