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附加福相随重大疾病保险2017版的基本信息介绍
1、所属保险公司: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产品特色:它是一款属于重疾险的产品,确诊因意外伤害或疾病、重疾、轻症,就可以给付相应的保险金。
3、投保年龄:符合承保年龄者
4、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5、保险期限:终身
6、等待期:180天
富德生命附加福相随重大疾病保险2017版有哪些保障内容?
1、医疗保险金给付
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之后,如果被保险人非因意外或因意外伤害事故,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进行治疗,保险公司将根据被保险人在该治疗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付医疗保险金。在一个保险年度中,医疗保险金的给付金额,以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为限,但在前面各保险年度未使用完的医疗保险金限额可以累积到以后的各保险年度使用;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达到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本附加合同终止。
2、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
(1)如果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非因意外伤害事故被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无息退还本附加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2)如果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非因意外伤害事故被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与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的差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主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按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等额减少;
(3)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被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与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的差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主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按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等额减少;
(4)如果给付医疗保险金或重大疾病保险金后主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主保险合同的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按主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的比例减少;若主保险合同为增额分红保险,本公司将同时退还主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部分可能分配的终了红利。
3、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
(1)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非因意外伤害事故被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无息退还本附加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2)如果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非因意外伤害事故被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将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和主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3)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被确诊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将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和主保险合同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