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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保险分红全部类型,知己知彼方能保险人生

2015-08-14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关于国寿鑫丰两全保险分红型,一年时间可以全部取... 答:退保很简单的,填份申请,将手上的凭证全给工作人员,交一份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3个工作日钱就退还给你了!<br />问:中国人寿美满人生保险按每年2000元投保投12年属于... 答:限期缴费的阿 你看下官方的险种名就能看出来是哪个公司的什么险种保多久什么类型的<br />问:中国人寿保险:福满人生,适不适合43岁的人满,麻烦... 答:您好,我是太平洋保险公司的,我觉得我们公司有一款即将停售的养老保险很适合您。像您每年存个1万,60岁以后基本上可以月月领1200的,最后还可以留个30万给后代们。 这个险种叫鸿发年年,网上也可以找到的。希望您考虑。具体的也可以问我啦。<br />

中国人寿分红保险

一、国寿鸿富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类型:主险

险种类别:分红险

所属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三十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

缴费方式:一次缴或三年交

保险期限:六年、九年两种

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次交清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次交清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三、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次交清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3。

二、国寿鸿福相伴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类型:主险

险种类别:分红险

所属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出生满三十日以上、五十周岁以下

缴费方式:每三周年交付一次

保险期限:终身

保险责任:

身故保障

一旦遭受不幸,将获得一笔高额资金,以维持家人的正常生活水平。

高残保障

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可获得高残保障。

满期祝寿

合同期满依然生存,则可一次性获得一笔可观的满期保险金,用来安排退休生活。

分享红利

红利分配,累积生息,坐享投资成果。

保单借款

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取借款。

三、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产品类型:主险

险种类别:分红险

所属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30日-60周岁

缴费方式:3年、5年、8年、12年

保险期限:至被保险人年满75周岁

产品特色:

即投即领:保单生效当年就开始领取年金,利益提前收获

收益不断:从保单生效直至74周岁每年都有稳定的年金收益

身故保障:保障是基本保额乘以身故时交费年度数的1.1倍

分红回报:每年可享受分红

满期给付:生存至75周岁可得到满期保险金

四、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类型:主险

险种类别:分红险

所属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0到70

缴费方式:趸交”年交(3年。5年。10年)

保险期限:6年10年15年

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一次支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疾病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一次**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意外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乘坐火车、轮船或航班班机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一次**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3。

2、被保险人在乘坐火车、轮船和航班班机期间外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一次**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2。

五、国寿金彩明天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

产品类型:主险

险种类别:分红险

所属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出生三十日以上、五十周岁以下

缴费方式:五年和十年

保险期限: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保险责任: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与满期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六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