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鸿鑫两全保险(分红型)
基本属性
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
保险类别:分红保险
适用地区:全国
缴费期限:三年、五年和十年
投保年龄上限(周岁):60
投保年龄下限(周岁):0
缴费方式:趸交(一次性交清)、年交和月交
保障期限:合同的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是否在售:是
投保年龄说明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每3年获得基本保险金额的9%的返还收入,让家庭的财务支出更加灵活,还能提供退休养老的保障。
祝寿保险金
在您八十高寿时,还可获得1.5倍基本保险金额的祝寿金,让您颐养天年。
身故保险金
如果遭遇不测,我们将给付2倍基本保险金额的保险金,维持家人正常生活。
分享红利
红利分配,累积生息,坐享投资成果
保单借款
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获取借款。
产品特色
三金呵护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为人生提供周全保障。
定期返还生存至每三周年可获得基本保险金额的9%的返还收入。
分享红利红利分配,累积生息,坐享投资成果。
保单借款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得借款。
高级属性
保险案例:李先生,30岁,为自己投保了国寿鸿鑫两全分红险,选择10年交费,基本保险金额为10万元,每年交费2072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3周年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生存保险金9000元。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20万元,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的年生效对应日
国寿产品特色介绍:三金呵护: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为人生提供周全保障。定期返还:生存至每三周年可获得基本保险金额的9%的返还收入。分享红利:红利分配,累积生息,坐享投资成果。保单借款: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得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