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售时间:2010年12月25日
客户定位:防通胀、偏重保障兼顾养老需求的人群
销售渠道:个险渠道
保险责任:60周岁前,每年返还5%基本保额的生存保险金。60周岁开始至99周岁,每年返还18%基本保额的养老年金。生存至100周岁,返还基本保额3倍的满期祝寿金。未成年人投保不幸身故,退还保费;成人投保60周岁前身故,赔付基本保额和已缴保费之和;60周岁前如因公共交通意外身故,额外再赔付基本保额2倍的生命保障金。
保障特色:保证领取20年。60周岁至79周岁为养老年金的保证领取期,万一在此期间不幸身故,将返还20年保证期内应领未领的养老年金。整个保险期间,保单可分红,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分红可选择累积生息或抵缴保费。所有生存保险金累积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加1%。
产品亮点:附加长期护理保险,全面保障老年生活
可附加长期护理保险,在60周岁到79周岁期间,初次达到长期护理保险金给付条件,将每年给付18%基本保额的长期护理保险金。长期护理保险金从领取之年起共领取20年,长期护理保险金领取期间,如果不幸身故,将返还20次长期护理保险金应领未领的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