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前巧报镇前巧报村失地农民拿到了政府为其办理的医疗保险。
目前,中国有超过1亿的老人生活在农村。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大量迁移流动,许多农村老人不仅要从事农业生产,还要照料留守农村儿童。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尚未形成的情况下,农村老人如何实现老有所养、安度晚年,已成为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中国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家庭养老功能弱化
一碗炒洋芋,一人吃一天。小孙女住校时,家住云南省大理市农村的曾德祥老人,就这样解决一日三餐。
曾德祥一家6口,儿子、儿媳、大孙子在外地的建筑工地打工,大孙女在邻镇的扎染厂干活。家里的“常住人口”只有老人和小孙女。
和曾德祥一样,许多农村老人因子女外出务工为家庭养老缺失的难题所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思想观念的变化,农村几千年的家庭养老传统模式正面临着巨大挑战。”中国老龄科研中心老年公共政策研究室主任孙陆军说,大量农村中青年人口流入城镇、年轻人不再依靠父母传承生产技能与生产资料、核心家庭的日益普遍化等因素,使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已经严重弱化。
据甘肃省老龄委发布的数据,在该省219万多农村老年人中,有23.8%非常担心需要时没有人照料,有23.65%反映没有诉说心事的人,感觉目前没有经济保障的占62.99%。
在社会养老缺位、养老观念缺失、人力不足、经费缺乏等多重冲击下,农村老人养老面临严峻形势。有分析报告指出,在中国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主要劳务输出大省的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形成了流动多、老化快、保障难、发展慢的恶性循环。
探索多种养老模式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把农村特殊老年群体优先纳入社会保障范围、鼓励签订家庭赡养协议……近年来,中国积极探索多种模式,以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
在广东,已有155.6万普通农民与被征地农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其中51万人领取了养老金。据初步统计,广东省目前估计有100万被征地农民被纳入养老保障范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平均水平约为每人每月200元。
贵州省贵阳市日前推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项目。贵阳市规定行政区域内年满18岁及以上的农业户籍人员,按上年度各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缴纳保费,缴纳15年以上,便可在60岁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以2006年度贵阳市云岩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一个参保15年的农民,在60岁时每月可拿到134.59元养老金;而如果参保35年,每月可领到286元。
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正式实施城乡无社会保障老人养老保障制度。凡具有北京户籍、年满60周岁且不享受社会养老保障待遇者,每人每月可领200元福利养老金,35.7万符合条件的农村无保障老人已按月领到200元的“月薪”。
各地还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2007年,3452万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截至2007年底,525.7万农村五保老人享受到了农村五保救济。此外,中国农村普遍开展了家庭赡养协议签订工作。家庭赡养协议规范赡养内容和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或有关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较好保证了老年人享受赡养扶助的权利。
保障城乡统一养老
“21世纪的中国已经进入一个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社会。不断总结各地探索农村养老保障的经验,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养老保障制度是缓解农村家庭养老困境的突破口。”孙陆军说。
尽管目前从理论和实践上还无法准确描绘这一制度,但不少专家认为,这种养老保障制度应是一种低水平、高覆盖,具有普惠性质的制度。针对农村老年人照料问题突出,各地区应当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以及不同文化的实际情况,探索多种照料模式。
“中国城乡统一的养老保障制度,不是完全替代家庭养老、与家庭断链的制度,更不是完全由国家承担的西方式养老制度。”孙陆军说。
中国自古有子女尽孝、家庭养老的传统,脱离子女、完全社会化的养老很难被老年人和社会接受。然而,由于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呈现出很强的区域差异,不同区域的农村家庭养老模式应当有所侧重。孙陆军认为,在经济发达、劳动力人口流出较少的地区要继续强化家庭养老的责任模式;而在经济欠发达、劳动力人口流出较多的地区则要偏重于社会支持,应提倡政府、社会通过不同方式填补由于子女缺位而造成的家庭养老功能的缺失,使得农村老年人也能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