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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等家里遭受损失才想起财产险

2012-03-020次浏览
小新客服
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投保人应迅速采取有效施救措施,等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的到来,投保人还应妥善保管所投保物品的原始发票,作为保险公司的理赔依据。

上周末,马栏街道红凌社区住户李先生下班回家,发现家里成了“汪洋”,地板、家具和电器都被泡坏了,原来是楼上邻居家中水管爆裂,殃及他和隔壁。一次漏水事件,李先生家损失过万,楼上邻居只是口头致歉,他只好自己支付维修费用,直跺脚为啥年初没买一份家庭财产保险。而对门邻居小张家因为有了这份保障,顺利获得了一定金额的赔偿。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家庭财产保险属于商业保险中的“冷门”项目,应者寥寥。

“其实市场上有很多家财险可供选择,只要选择适合条款和责任就行,定期有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上门推销家庭财产保险。比如,《家庭财产基本险附加水渍损失险》条款,责任范围含邻居家漏水一项。”红凌社区工作人员说,不少业务员在该小区内推广家庭财产保险时都备受冷遇。“前些天,我们做过专门统计,红凌小区18号楼几十户居民没有一家购买过家庭财产保险。其实,不仅漏水可以得到赔偿,火灾和盗窃等也是最基本的家财保险责任,并不需要过多的挑选就能涵盖这个责任。”

根据大连市保险行业协会报表,大连财产险市场2010年家财险保费收入为1386万元,承保件数为5.69万件,立案数为4019件,“这个数字与车险等相比,实在寥寥。”大连市2010年年末人口数为691.2万人,当年保险密度仅为2元。出险报案原因以供水、供热管道爆裂为主,占立案数的80%左右。因火灾、盗窃等出险的较少。造成家庭财产保险销售不畅的原因,主要是消费者长期存在的保险意识淡薄造成居民收入中用于保险保障支出较少,大多居民在保险方面仍存在侥幸心理,对保险的保障功能认识不透,有“不出险,白交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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