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车辆保险合同纠纷案。司机杨师傅被扣满12分后没有及时接受交管机关的处罚,并在驾驶公司的捷达车外出办事时发生交通事故。随后保险公司以杨师傅属于无照驾驶而拒绝理赔。法庭上,出事捷达车的主人北京某置业公司与太平洋财保公司就“12分司机”是否属于无照驾驶激烈争辩。
置业公司认为,尽管发生事故时司机杨某的驾驶证已满12分,但在交管部门对杨某作出驾驶证无效的行政处罚前,其驾驶证仍属有效,不属保险合同免责范围。
而被告保险公司立刻反驳道:“按照相关规定,司机杨某被扣满12分后本不该继续驾驶,而他却在扣满12分整整一年之后开车造成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责任由其全部承担,因此保险公司完全有理由拒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