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看似普通的汽车追尾事故,可是让司机和车主纳闷的是,保险公司竟然拒赔,称驾驶证被吊销了。近日,常熟法院审理了此案,支持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而原因就在司机年满60周岁,未提交身体状况证明,导致驾驶证被吊销。
今年5月的一天,薛某驾驶别人的一辆轿车在常熟市环城北路发生了追尾事故,其驾驶的车子撞上前面一辆小轿车,那辆小轿车在遭受撞击后又撞上了前面一辆客车。事故经交警认定,薛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薛某驾驶车辆的所有者高某赔付了被撞击的小轿车和客车的修理费共计28400元。同时高某自己修车也花了修理费2450元。
事故后,高某通知了其汽车投保的保险公司,满以为会获得赔偿的高某却失望了,因为保险公司在核实事故发生的情况后,居然拒赔。理由是,薛某在发生事故时,处于驾驶证被吊销阶段。
明明有驾驶证,怎么会说是被吊销了呢?经过保险公司解释,高某得知,因为薛某已经年满60周岁,从2012年起,薛某必须每年向常熟市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提交身体状况证明,这些在薛某的驾驶证副页上也有明确的提醒。但是薛某从2012年至2014年发生事故期间从未提交过体检报告,按照法律规定,薛某的驾驶证已处于被吊销阶段。
高某不服,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常熟法院审理后查明,自2011年5月至2014年5月事故发生时,薛某确实未向有关部门提交过身体条件证明。因此事故发生时,薛某的驾驶证应属注销状态。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事故造成的相关损失,保险公司不予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