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月30日讯,近日,重庆高速执法二支队六大队执法人员在开州区收费站出口开展亮尾专项整治时,依法对一辆东风牌小型客车进行检查,要求该车辆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结果发现这辆小型客车居然已经超过年审期限长达一年零三个月。
检查中,执法人员随即要求车辆驾驶员提供车辆保险的购买凭证,执法人员提醒:车辆年审要及时 车辆保险需购买,谎称自己没有携带购买凭证也忘记张贴保险证明。在执法人员的再三追问下,驾驶员不得不说出了实情:该车辆根本就没有购买车辆保险。随后,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依法对车辆进行了暂扣,并告知车辆驾驶员依照规定投保后,提供相关凭证并接受相关处罚后才能取车。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驾驶员,对自己的爱车一定要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年审和购买车辆保险,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那样只会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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