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移民管理局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推出促进服务航运企业发展的十六项新举措。这些新举措包括在部分陆地口岸边检现场设置“一带一路”专用通道,以优化“一带一路”口岸通关便利安排,畅通国际物流通道。从18日起施行的新举措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港口边检行政许可实行“一地办证、区域通用”;
2. 外籍船舶在国内港口间移泊不再办理出入港边检手续;
3. 国际航行船舶自国内港口出发,在保税燃油加注锚地不上下人员,仅加注保税燃油后直接出境,可简化出境边检查验手续;
4. 外籍船舶在信用良好的修造船企业维修期间,边检机关为人员上下外轮、船舶搭靠外轮提供便利;
5. 在部分陆地口岸边检现场设置“一带一路”专用通道,为执行“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工程、重要合作、重大项目的跨境车辆及驾驶人员提供通关便利;
6. 中国籍跨境货运车辆及驾驶人员经边检机关备案后,免填机动车辆出入境查验卡;
7. 推动在粤港澳陆地口岸实施“合作查验、一次放行”边检查验模式;
8. 全国港口口岸实施7×24小时国际航行船舶入出境通关保障;
9. 开设大宗商品、鲜活产品、抗疫物资、民生物资出入境边检“快捷通道”;
10. 建立需紧急救助人员和执行重大项目跨境紧急抢修作业人员“紧急通道”;
11. 全面实行国际航行船舶网上预报预检、边检行政许可网上办理;
12. 实行粤港澳跨境车辆及驾驶人员快捷通关边检备案手续“网上办”;
13. 对从事跨境运输的中国籍员工,经常自同一陆地口岸出入境的,向边检机关备案后,出入境时简化查验手续;
14. 建立边检机关与港航企业、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协作机制,及时会商解决问题;
15. 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12367服务平台,为中外人员提供24小时中英文移民管理政务信息咨询服务。
国家移民管理局边防检查管理司司长刘海涛介绍,这些新举措具有做减法、提速度、增效能三大特点。实施后,全国港口边检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数量可减少两成;平均为每艘国际航行船舶节约在港停泊时间1.5小时,进一步降低相关航运企业运营成本,提高生产作业效率。在陆地口岸,经边检机关备案的车辆,简化查验手续后,通关时间可减少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