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向车险顾问进行了咨询,车险顾问表示:五座的私家车没有费率的差异,目前交强险保费标准是950元。车险顾问又查询了陈先生去年的出险记录,发现他去年交强险有责出险累计6次。保险公司解释: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上一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保费上浮10%。
专家点评
从前年开始,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在全国统一实行。根据规定,交强险基础费率为950元(家庭自用车6座以下),费率水平将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安全驾驶者可以享有优惠的费率,而交通肇事者将负担高额保费,以此实现“奖优罚劣”。也就是说,一辆车如果多次出险,第二年投保时将缴付更多的保费;相反,常年不出险的投保人,其保费也会降低。根据目前保险费率,原则上规定:
①上一保险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续保下浮10%
②上两个保险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续保下浮20%
③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续保下浮30%
④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续保不浮动
⑤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续保上浮10%
⑥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续保上浮30%
陈先生去年频繁出险,其中交强险有责赔付6次,因此,今年他所购买的交强险费率上浮了10%,即为1045元。那么,被保险人发生无责赔款的,该赔案原则上不会造成第二年其交强险保费上升。也就是说,只要该名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过错,则不会提高其保险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