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牧厅、甘肃保监局决定联合开展交强险投保专项检查行动,从今年11月1日至明年5月1日,集中半年时间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投保情况。
这次专项行动检查的重点:一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强险的;二是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放置交强险标志的;三是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交强险标志的;四是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交强险标志的。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动车应当依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其目的是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垫付特定情形下的交通事故抢救费用、丧葬费。(黄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