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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针对酒后驾驶实行双挂钩

2012-02-29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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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日前已前往江苏调研双挂钩模式,而与违法行为挂钩的前提是,交管部门和保险方面建立起联合信息平台。由此可见,是否上浮‘看车不看人’,不管驾车的是谁,只要开车的人酒驾了,来年这辆车的交强险就要上浮。今后不要轻易把车借给别人,因为别人一旦发生酒驾,最后买单的还是车主

春节前夕,公安部、保监会联合下发通知,从3月1日起,全国将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醉酒驾驶,最高会导致交强险费率上浮60%。由于还有大量准备工作待做,福建省暂时还无法实施“联系浮动”。

保费上浮多少 福建还在定细则

按两部委通知要求,交强险与酒驾浮动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但必须在保监会确定的交强险费率浮动幅度内执行。其中,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20%至30%,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北京、宁波等城市昨日如期实行该制度。

记者昨日从福建保险业获悉,对于福建省具体上浮比例多少等细则,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讨论,具体的政策尚未出台。此外,福建省车险信息平台也准备进行系统改造,以便今后对接录入车主酒驾记录。

交强险双挂钩或年内执行

有保险界人士认为,虽然福建省细则暂未出台,但交强险与酒驾挂钩是迟早的事。车主昨日起如果出现酒驾记录,明年交强险续保时保费可能会上涨。因此,市民还是应该尽量避免酒后驾车。

据悉,是否属于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需要交管部门的最终认定。只有交强险数据平台和相关信息对接,保险公司才能确切掌握驾驶人是否酒后驾驶的信息。目前交强险、商业车险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挂钩,不过保险公司只看理赔次数,如果车主在事故后选择自行修车,交通事故不会影响第二年的保费。

为了实现双挂钩,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已前往江苏调研双挂钩模式,即交强险费率同时与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挂钩。而与违法行为挂钩的前提是,交管部门和保险方面建立起联合信息平台。

在闽一家保险公司的负责人称,他们已被要求升级对接系统,双挂钩年内有望执行。

醉驾一次多交285元保费

那么酒驾车主交强险费率上浮后保费变化有多大?据介绍,保险业内人士举例说:“以私家车为例,目前交强险标准费率为950元(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醉驾一次如果上浮30%,也就意味着车主来年将多掏285元的保险费。”除了醉驾因素,交强险还规定,如果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续保时交强险费率不浮动;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续保时费率上浮10%;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续保时费率上浮30%。

如果既发生交通事故,又发生酒驾行为,车主的保费无疑将增加不少。

用保费制约酒驾只是开始

交强险费率上浮只针对酒驾违法行为,对于守纪的车主,交强险不但不上浮,按照规定车主还能享受费率优惠等政策。人保一位经理说,假如车主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费率不浮动;上三个及三个以上年度未发生的,保费甚至会下浮30%。

平安产险人士认为,用保费来制约酒驾,或许只是个开始。如果酒驾也能和诚信记录联系在一起,效果可能会更突出。只要酒后驾车出现一次,他的诚信系统里就会出现不良记录,就好比现在的信用卡还贷一样,一旦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以后从事贷款、买房、投资等业务时,都会“摔跟头”。一旦交强险与醉驾挂钩,保险行业与公安部门建成共享平台,更多限制不法驾驶的做法可能实施。

比如在上海开车打手机违章一次,在下一个年度保费将增加10%;若驾驶员守法3年,保费最少仅需交纳285元。

支付交强险一年后酒驾记录归零

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饮酒或醉酒驾车的记录会不会连续几年累加的问题,记者获悉,饮酒或醉酒记录以年度计算,支付交强险保费一年后,这一记录自然“归零”,重新计算。

记者昨日还了解到,交强险与酒驾挂钩“随车不随人”。

“由此可见,是否上浮‘看车不看人’,不管驾车的是谁,只要开车的人酒驾了,来年这辆车的交强险就要上浮。”保险业人士提醒说,今后不要轻易把车借给别人,因为别人一旦发生酒驾,最后买单的还是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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