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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投保 交强险和商业保险需双管齐下

2012-05-310次浏览
小新客服
近几年,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改善,购买汽车以车代步使很多人形成了共识。而购买了汽车后,为避免一旦出现意外,能够有“保障”,除强制要求购车者购买的保险外,很多购买汽车者还要购买一些其他车险来进行补充。

拥有爱车的您,在享受便利的同时,是否也在为爱车的保险问题而头疼不已?您是否为爱车选对了保险?购买车险时,费率如何计算、条款中暗藏哪些玄机、理赔时又有什么需要注意的问题,这些问题是否也在困惑您?为解决您的疑惑,记者将对车险问题进行持续报道,让您擦亮眼睛买车险。今天先来说说交强险。

案例

爱车族李先生终于如愿考取驾照,开着私家车上路,心情好不舒畅。没想到,没过几天,李先生就在倒车时将一辆宝马车撞了,修车花了将近3000元。李先生暗自庆幸,幸亏有交强险,可以理赔。没想到,保险公司却只赔付2000元。李先生这才得知,原来自己的车只保了交强险,根据规定,交强险的三方财产损失最高只能赔付2000元。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款》的规定,凡是投保车辆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建议

虽然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会依据交强险条款做出一定的理赔,但是由于责任限额的限制,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只占交通事故的一小部分,其余大部分赔偿款仍需被保险人自掏腰包。因此,专家往往建议车主除了交强险以外,适当购买商业险,如商业三责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等。三责险是对交强险的补充,车损险保障本车,车上人员险保本车上的人,不计免赔险能在车主负全部责任时获得全部赔偿。

注意

不要重复投保。有些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偿。然而,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提醒

购买商业险时,应综合出险时所需要的服务。如新车,而且车价相对较高,可选择大公司的车险。因为高档车的修理费用也相应较高,一旦出现事故,可能承受的经济压力也就越大,而大公司的赔付额度相对会高一些,定点维修厂的级别也比较高。一般来讲,相同的车型和险种,大公司的保费要比小公司高。因此,如果您的车是旧车,或者车价不高,修理费用也较低,驾驶技术又比较成熟,选择小公司比较划算。另外,如果您的车经常出外跑长途,那么应该尽量选择比较大的保险公司来投保,因为这样的保险公司在全国各地都有分公司,遇到麻烦可即时在当地办理定损、理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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