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自开办以来的第二份“盈亏报告”29日正式出炉。透过交强险财务数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京召开“2008年交强险信息披露新闻通气会”解答了社会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
热点一:是盈是亏?
从首份盈亏报告披露至今,交强险四个财务时段的盈亏情况先后已向社会公布:
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按国内会计准则一次性成本投入须当期摊销等原因,交强险首年经营亏损39.2亿元,按国际会计准则核算为盈利;
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交强险实现经营利润17.6亿元,其中承保利润10.3亿元、投资收益7.3亿元;
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底,也就是2008年2月1日“提高保额下调保费”之后的下半年,交强险经营亏损15.7亿元,其中承保亏损16.9亿元、投资收益1.2亿元;
整体上,从2006年7月1日交强险开办至2008年底的情况看,两年半共计实现经营利润6.9亿元,其中承保亏损37.4亿元、投资收益44.3亿元。
中保协交强险工作组表示,从交强险两年半以来的总体发展趋势看,随着赔偿标准的提高、费率的下调、费率浮动制度的实施,以及理赔机制的创新等因素影响,交强险的承保业务面临较大经营压力。同时,投资收益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表现也极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