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8日。在近两个月的社会意见征求后,关乎全国两亿多车主利益的全新汽车保险新规正式敲定。银保监会于9月2日印发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车险综合改革将在2020年9月19日正式落地实施,也就是现在已经正式实施了!
此次改革有很大的变化,今天小新给大家解读一下,有哪些好消息?具体有哪些变化?
此次,交强险最大的变化就是责任限额大幅提升,保费基本不变或者更低。
①对于有责赔偿情形,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保持0.2万元不变;
②对于无责赔偿情形: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保持100元不变。
具体的图示显示:
从上图中可以,改革后,交强险赔得更多了!比如:如果是自己责任造成对方死亡的话,由之前的最多可赔11万改革成最高可赔18万等等。
很多人担心的一定是:赔的更多了,是不是保费会上涨呢?小新告诉大家的是:不会。不仅没有上涨,还有可能下降呢?
在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
也就意味着:改革前交强险的初始保费是950元,如果3年内都不出险的话,最多可以优惠30%(第一年打9折;第二年打8折;第三年打7折),而在改革后,最多就可以打5折了。这就意味着,如果没有发生理赔的话,交强险的价格是会更便宜了!最大的优惠保费将从665元降至475元!
虽然交强险赔得更多了,但是不代表商业车险就不需要了!很多老司机自认为驾驶技术过硬,日常根本不会出险,所以只购买了交强险(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性购买的险种,如果你不按照规定去买交强险,在行驶过程中,碰到警察蜀黍,那么你就惨了!警察蜀黍有权扣留你的车不说,你还会被处以保费两倍的罚金呢!所以这个险是不买都行的。)
然而,在如今的交通事故中,平均赔偿额达100万,即使交强险已经提高了赔偿额,但还是远远不不够,所以交强险只能起到一些保底作用,所以,建议所有人都要添加上商业车险。
1)车损险范围扩大,涉水险、盗抢险不再单独投保
传统盗抢险和涉水险无需再单独投保,而是被融合进了车损险。此外,车损险还增加了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等保险责任,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
改革前。如果想要车险全额赔付,就必须要附加不计免赔险,如果想要赔付发动机进水的话,就必须要有涉水险;而改革后,只要买了车损险,就已经默认添加了这些,其实,就是把一些险种融进了车损险种,不仅省事,保障也更全面。
2)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可达千万
改革前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最高保额是500万,改革后的保额可达1000万。
第三者责任险是对我们出险事故的经济补偿作用,建议大家能买高些还是要高些!
3)价格有可能下降
改革还将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未发生赔付,消费者下一次保费或将享受更高的折扣。对于轻微交通事故,鼓励当事人采取“互碰自赔”、在线处理等方式进行快速处理,并研究不纳入费率上调浮动因素。
之前出险越多保费越高,反之越少,这与“无赔款优待系数”(UBI)紧密相关。此前车险赔付记录的周期为1年,新规则扩大到至少3年,并降低了对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
也就是说,如果车主驾车行为长期维持良好,那么即使偶尔出险一次,也不会明显影响第二年的保费。而违章情况、车辆行驶里程等都将成为评估保费的参考因素。
本次改革给车主们带来的直接利好还是相当显著的:基本价格只降不升,保障只增不减,服务只优不差!车险只是事故发生后的被动保障,在此还是要郑重的提醒大家:遵纪守法,文明行车,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