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保监会制定的交强险下浮优惠政策,两年内没有发生责任交通事故的6座以下私家车主最多只需花费760元。按照奖优罚劣原则,守法和违法车主最多缴纳保费可相差285元。
交通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自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最初的基础费率为1050元。本着奖优罚劣的原则,交强险实施了浮动费率。根据去年6月份出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以6座以下私家车为例,车主续保交强险可享受下浮优惠的情况主要包括: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费率下浮比例为10%;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费率下浮比例为20%;上三个及三个以上年度未发生的,下浮比例为30%。同样,如果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费率则上浮10%;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费率上浮30%。
由于年度浮动费率的变更,各个车主的交强险实际缴纳情况也有所不同。北京一家产险公司介绍,随着7月1日交强险满两周年,续保的交强险能享受到的优惠就将由此前的10%上浮到20%;同样的,到明年7月1日后,守法车主最高享受的下浮也将提高到30%。而由于今年2月起,交强险的基础保费由原来的1050元下调到950元,所以今年7月1日起,守法车主最多可省950×20%=190元,也就是说只需要缴纳760元交强险保费即可。
同样,违法车主也会因自己的过失多缴纳交强险保费。如在上一个保险年度内某车主交强险有责赔付5次,因此,从今年7月1日起这名车主所购买的交强险费率上浮了10%,即需要1045元。除此之外,上年内发生一次有责事故的车主,保费不会浮动。车主发生无责赔款的,该赔案原则上不会造成第二年其交强险保费上升。也就是说,只要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过错,也不会提高其保险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