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基础费率的调整是每位车主都关心的问题,自保监会于2006年6月19日首次推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以来,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在2008年2月1日实行了第二次调整,此后未见有新的变动。2012交强险费率表仍与2008年的强险费率表保持一致。
》》》车险直通车,私家车商业险多省15%!
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工作组披露,交强险费率的调整需要进行科学周密的精算评估,并要参考一定时期的历史经营结果,同时还要分析影响经营的多种因素及发展趋势。根据保监会的研究,2012交强险费率表不做调整,继续执行“提高保额,降低费率”的交强险理念,体现交强险的社会公益性,切实维护广大车主的利益,最大限度减轻车主的负担。
在2012年的交强险费率表中,以6座以下私家车为例,首年投保交强险价格均是950元,若一年没有出现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来年的交强险下调10%,即交纳855元;若两年没有,可下调20%;若三年没有,更可下浮30%。
反之,若在一个保单年度,出险一次,在有责任而不涉及伤亡的情况下,那么不管以前的交强险价格为您优惠了多少,来年都会恢复为950元;若不小心出现两次,上浮10%;若出现了死亡事故,上浮30%。
即使看了2012交强险费率表后,有的车主对保监会在2008年所做的强险费率调整仍然尚未了解,其实这是因为交强险在问世时即遭到“保费高保额低”、“无责赔付太没道理”等质疑,在综合考虑了社会各方面意见后,保监会才决定对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基础费率进行“双调整”。当时,中国保监会还在京举行了由投保人、社会公众、专家、消费者协会等22名听证代表参加的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以保证调整的科学性和周全性。
回顾保监会2008年对强险费率的调整,所遵循的原则是“调低不调高”,尤其是下调了部分赔付率相对较低的车型以及私家车等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车型的费率。同时对6座以下出租车、拖拉机等这些赔付率较高的车型,并没有把费率上调,减轻了大部分车主的负担。
车主需要注意的是,虽然2012交强险费率表与2008年的是一样的。鉴于酒驾违章行为后果的严重性,经保监会批准,从2010年3月1日起,我国大部分地区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的浮动制度。凡车主发生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的,上浮的交强险费率可在10%至15%之间;发生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的,上浮的交强险费率可在20%至30%之间。交强险是国家利用税收宏观调控防止事故发生的手段,以“不盈不亏”为原则,所有车主都应该主动交强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