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规定必须强制购买的保险。简而言之,只要买了车,就必须投保交强险。因为交强险与车主的利益密切相关,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能提供及时的经济援助,可极大减轻车主的经济负担,化解纠纷。“交强险限额是多少?怎么赔偿呢?”最近刚买车的新手小李对交强险的相关知识不甚了解,于是发出了这样的疑问。其实,像小李这样的新车新手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重要知识点,轻松掌握交强险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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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12.2万元人民币。在12.2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常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按照2008年2月调整后的最新交强险限额,保险公司赔付情况如下:发生事故,当车主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限额2千元。如果在事故中是无责任行为,则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千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若司机在驾车行驶过程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如与其他车辆发生刮蹭造成本车司机受伤,这时交强险是否也会对本车司机进行赔偿呢?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发生交通事故时,本车驾驶员和车上的乘客并不在交强险限额赔偿范围内。因为交强险的受害人,是指因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的车上人员、被保险人,发生事故后交强险不负责赔偿。”
对于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依法进行赔付,对于损失金额超过责任限额以上部分,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是醉酒驾车;被保险车辆被盗期间发生车祸;被保险人故意制造车祸;这三种情况不属于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范畴。不过,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但有权向肇事者追偿。
此外,当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限额、肇事机动车未投保三者险的情况下,救助基金会垫付一定抢救费用;其次是当机动车肇事后逃逸,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及部分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付,再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然而,交强险毕竟是责任险,保第三者,而车辆自身及乘坐者并没有保障。如果部分车主有更高的保障需求和更强的保费负担能力,则可以通过投保商业险予以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