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的人对保险肯定不陌生,一份安全可靠的汽车保险对于汽车上路是非常重要。汽车保险的种类有很多,各种险种以及其理赔范围、赔付情况,车主们可能没有详细的研究,保险种类中最重要的是交强险,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投保的车险。
不投保交强险后果是很严重的,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交强险是强制投保,商业车险保不保、保多少由客户自己决定。有些人因为上一年度出险次数太多,续保时保费上浮个20%、30%,觉得吃不消,干脆就不保商业险了;而有些人跑了好几年,对自己的车技很信任,弃保商业车险节省保费;还有一些人因为没有出过险,觉得“钱白交给保险公司了”,也选择只保交强险。
只投交强险,同样隐患多多
业内人士说,这种做法看似省了部分保险费用支出,但实际上存在隐患。交强险不能替代商业车险。如果一辆车保了交强险,那么车主所得到的最高保额是12.2万元,分别为:人员伤亡最高赔付11万元,住院医疗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假设一车主只投保交强险,上路后发生大事故,那么2000元的财产保险显然是不够弥补损失的。包括无锡在内的东部经济较发达地区,驾驶人一旦开车造成第三者伤亡,赔付都在四五十万元左右,交强险的最高赔付根本不能承担起车主的所有责任。而商业三者险则不同,只要是第三者责任事故,最高限额能达到50万元。因此,在强制保险之外,投保商业车险弥补强制保险的不足十分
“其实这是不少车主的误区。往往车辆在发生事故后如未投保商业险的,那车主的很大一部分损失是无法弥补的。因为交强险实行的是分项赔付且对本车以外的损失负责,对本车损失是无法补偿的。前段时间,我的一位客户的车保险到期,需要重新投保。往年,这位客户除交强险之外,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都给保上,一年保费近4000元。但是今年,这位客户只保交强险,其他险种说是过段时间再说。”平安产险业务员小李说。
有资深保险业专家认为,除了交强险以外,商业险也很有必要,选择商业险的话建议购买商业三责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三责险是对交强险的补充,车损险保障本车,车上人员险保本车上的人,不计免赔险能在你负全部责任时获得全部赔偿。
因为车祸受害人或受益人从事的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有故意和过失之别。如果害人或受益人因为过失而违法犯罪,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这个意义上,车祸受害人或受益人的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并非保险人主张除外责任的当然事由。此外,正如本文第二章所论述过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害人对保险事项的发生或扩大也有(重大)过失的,可减轻车祸加害人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即过失相抵制度在交强险的保险人的责任范围上也应有所适用),但需要制定一个相对稳定的过失相抵比例基准,以便供司法实务参考。这一比例基准随着事故本身复杂情况的出现和经济条件的变化需要适时地进行调整,以便使其更接近公平性与妥当性。日本的比例基准正是在司法实务的要求下不断修改和完善起来的,从分类方法、内容设置到比例计算都颇有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