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消息,国务院已于日前发布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由原来的“中资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修改为“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分析人士指出,条例的修改,标志着我国正式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市场,中国保险业进入全面开放阶段,外资保险公司在华的市场份额有望扩大。
交强险成为外资车险业务跳板
目前的车险种类中,只有“交强险”是车主必须买的。交强险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险种,也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车辆必须在购买交强险后才能上牌。虽然从2005年开始,中国保险业便已进入全面对外开放的阶段,但外资产险公司不得经营法定保险――交强险。出于便利的考虑,消费者往往会在同一家保险公司同时购买交强险与商业车险,因此,不具备交强险销售资质的外资产险公司便很难获得更多的车险客户。
目前,车险占财险市场规模约65%,而交强险占车险市场约20%。截至2011年末,整个财险公司的经营主体多达59家,中外资分别为38家、21家。但就保费而言差距甚大,外资的保费占比仅为1.09%。差距如此巨大,主要是因为外资财险公司无法涉足交强险,从而无法直接进军占据财险业近七成江山的车险市场。
有专家表示,现在商业车险与交强险几乎形成了捆绑销售,交强险覆盖面积大,提升了保险公司商业保险的投保率。以交强险实施当年为例,汽车投保率从58%上升到79%,交强险已经成为各家保险公司商业险市占率的重要标志。
消费者受益最大
很多车主之前都有反映,虽然电话买车险可以省15%,但是很多新车车主只能通过“新车中心”投保而无法享受优惠。目前,950元交强险最大承保金额只有12万元,而800多元就能购买到5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不计免赔以及司机、乘客座位险等。两者巨大的价格差距让大部分车主对交强险年年亏损的信息心生疑惑。在保费制定、赔率计算等问题上,我国交强险都存在诸多问题,这最终造成了汽车保险市场的混乱状况。“在我身边,大多数朋友购车几年都只是小蹭小刮,没有人出过交强险,为何交强险每年的赔付率会如此高?”很多消费者对于赔率无法接受,尽管交强险披上了“不盈利”的外衣,但消费者对此可信度并不高。
也有消费者认为,保险公司内部可能将赔付成本进行了转移。“商业险一般是根据个体差异进行风险评估的,而乘用车的交强险只有一个标准。”专家建议交强险更多要考虑到不同车型、不同区域、不同使用环境的差异性,应该对交强险的费率标准进一步细化。
交强险市场的敞开,对于消费者来说是好事。业内人士表示,外资公司的参与能够更好地调动车险市场的竞争。开放允许外资进入,有了竞争,让车主们有了选择的空间,现在一些车险潜规则也会慢慢被打破。消费者能够不受交强险的限制而随意地选择保险公司,这就刺激了原来那些基本垄断了车险产品的公司提供更好的产品、更可靠的服务。
或将改善交强险与商业车险捆绑销售局面
在我国,车险业务包括交强险和商业车险。车主可以分开购买,但一旦出险,在两个公司之间理赔,程序繁杂令人生畏。出于便利考虑,车主基本认准一家,形成了交强险与商业车险捆绑销售的局面。
少了交强险这条腿,跛足的外资保险公司只能在商业车险领域艰难前行。他们不得不采用与本地同行合作、分别承保的方式,曲线进入市场,但成本高昂、方式受限、手续繁琐,使得其业务拓展举步维艰,无形中少了很多潜在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