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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交通罚款给全国车辆交纳交强险 保险专家称其不具可操作性

2013-05-17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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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部分交通罚款给全国车辆交纳交强险引发围绕“史上最严交规”争论又一轮高峰。本资讯介绍了该热议的相关实例以及业内人士对此建议可行性的相关分析。

  拿出部分交通罚款给全国车辆交纳交强险,昨天,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在微博上的一条建议给围绕“史上最严交规”的争论又添了一把火。

  “今年随着史上最严交规出台,预计罚款收入将再创新高。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罚款可否考虑取之于车、用之于车?”郭田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条建议并非贸然之举,“去年全国交强险的收入总共只有1000多亿元,用交通罚款来为交强险买单,这是可操作的。”有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公路罚款在2700亿元左右。

  “那敢情好!我一年交的罚款可都超过保费了!”开车已有5年的刘先生晒出了他的两份账单。根据规定,新车第一年的交强险保费是全国统一的,私家车6座以下950元,6座以上1100元。而从第二年开始,交强险保费就会根据上年是否有交通事故记录、是否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交强险费率浮动。由于没怎么出险,去年7月份的最新一份账单上刘先生只需交650元的交强险保费。而另一叠交通罚款单上,有“违章停车”、“走公交车道”……一年下来,刘先生足足交了700多元的交通罚款。

  不过,持不同看法的专家认为,郭田勇教授的建议并不具有可操作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系教授庹国柱对记者说,交通罚款和交强险是两回事,前者全部上缴给财政,支出分为两条线,一部分纳入财政预算,一部分返还公安系统,后者的收取单位为经保监会批准授权的中资保险公司及其代办机构,而公安交管部门等对交强险实施监督制度,“从财政系统拿钱给全国车辆交纳交强险没有任何可能性。”

  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交强险经营连续5年出现亏损,2011年36家险企经营亏损92亿元。保险业内人士表示,如果交强险真由交通罚款“买单”,恐怕会进一步加剧亏损现状。“现在的交强险是北方不盈不亏、南方亏,如果用交通罚款来交保费,保费很难完全到位,亏损恐怕将会扩大。”一位在太平洋车险工作的业内人士表示。

  开了10多年出租车的李师傅则直言,他弄不清交强险和交通罚款的纠葛,只知道小心开车、少出事故、少违反交通法来得最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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