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交强险向外资开放政策实施 外资险企意在商业车险市场
5月1日起,外资保险公司可以在中国大陆经营交强险业务。
随着交强险市场正式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我国的保险业进入了全面开放阶段。
交强险大门向外资开放今年2月,中美双方发布了《关于加强中美经济关系的联合情况说明》,其中就明确表示“目前中方已决定对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
近日,这一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修改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公布,将原条例第五条第一款“中资保险公司(以下称保险公司) 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改为“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并决定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这意味着从5月1日开始,经过保监会批准的外资保险公司可以在中国大陆经营交强险,交强险市场已经从政策上正式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我国保险业进入全面开放阶段。
外资险企借力进入商业车险交强险业务一直是“赔钱买卖”。但某保险公司的一位负责人道出了背后的动力,外资财险公司更看重的是交强险背后商业车险市场。
由于存在理赔上的不便,大多数车主都会在一家保险公司同时购买交强险和商业车险,因此形成了交强险与商业车险捆绑销售的局面。而交强险对外资开放后,外资险企将可以直接承接商业车险的业务。事实上,占财险市场规模约七成的车险,一直是财险公司最大的业务收入和利润来源。
消费者将长期受益外资险企的进入,对整个车险市场来说,除了能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更多的则是通过竞争的压力来推动这一市场的服务升级,使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辽宁地区暂时还没有听说有外资险企在进行车险业务。
“但随着交强险的开放,外资险企肯定会加速进军车险市场,内资险企应该利用好这段时间,加快自身的建设。”该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