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由原来的“中资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修改为“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条例的修改,标志着我国正式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市场。
外资保险公司由于市场占有率很低,一些理念和服务无法推广。
交强险对外开放,从市场格局上看,短期内不会产生很大影响。外资产险公司网点很少,对于主要靠渠道和网络的车险来讲,网点实现快速增加,不太现实。但外资产险进军车险领域的“野心”一直存在。美亚保险总裁暨首席执行官高凯文告诉记者,根据在新加坡、日本等亚太地区的经验,他们将对中国消费者进行研究,并就理赔模型、后援中心等内容开展建设,期望给中国消费者提供差异化产品。
对于广大车主来说,交强险向外资开放,有一定的好处。目前市场上大同小异的车险产品,外资产险公司有望在折扣、个性化保单、服务等方面进行创新。尤其是对价格不是特别敏感但注重服务的中高端客户,选择会更多。
据介绍,美国、德国等国家虽然汽车数量众多,但很少由于交通事故引发纠纷,其原因就在于有完善的保险制度。在美国开车出险后,车主只需报案,理赔、修理等事情都交给保险公司打理。而在德国,事故发生后,责任方的保险公司不仅向对方支付伤员救治、汽车修理费用,还支付误工损失、交通补贴等费用。
在宁一家外资保险公司负责人表示,外资保险公司的客户群体目前锁定中高端市场,车险业务也是如此,进军车险市场,并不会盲目扩张,争抢市场份额,还是会锁定中高端客户群,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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