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工作将于11月30日结束。烟台市社保中心提醒市民,集中缴费期仅余不足一周时间,集中缴费期未缴费的参保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会受影响。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每年的8至11月,参保居民应在今年集中缴费期内缴纳2014年1至12月的医疗保险费,如果集中缴费期未缴费的,将会影响医疗保险待遇的落实。据烟台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2012年缴纳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和医疗保险待遇将于今年12月31日到期。今年集中缴费期未缴费的,参保居民的医疗保险待遇将至12月31日终止。
根据政策,参保城镇居民连续缴费满五年以上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对原参保居民集中缴费期未缴费而在以后参保时补缴的,补缴年限将不计入连续缴费年限之内。居民中断保险后重新参保缴费的,会影响其医疗保险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