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网11月01日讯,近日,记者从深圳市社保局获悉,深圳养老保险提前审档试点范围扩大,除了社保南山分局外,深圳社保将在社保罗湖分局开展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提前核准试点业务。2017年11月至12月期间,社保罗湖分局参保缴费的企业职工以及个人缴费人员,且于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向社保罗湖分局申请办理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提前核准业务。
据悉,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提前核准业务已于2017年7月1日在社保南山分局开始试点。通过办理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提前核准业务,临近退休的参保人可以提前了解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的情况,对人事档案中有材料缺失的情况,参保人有充足的时间进行补充;同时,也可以提前知晓自身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如有待转移的保险关系可以及时进行转移。
据悉,经过近4个月的试点工作,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提前核准业务得到了广大参保人的好评,深圳社保决定将试点范围扩大至罗湖区,满足相关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向社保罗湖分局申请办理此业务。审核后,社保局将把视同缴费年限数据录入信息系统,为参保人建立视同缴费年限电子档案。待参保人符合退休条件后,可直接凭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等基本材料办理退休手续,不必再提供人事档案。
办理上述业务的条件包括1998年1月1日以前曾经在国有或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过,具有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15年;将于2018年1月至6月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即1958年1月至6月出生的男干部;1963年1月至6月出生的女干部;1968年1月至6月出生的女工人。
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社保南山分局、罗湖分局参保人,可于2017年11月至12月期间,将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分别提交至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南山分局以及罗湖分局;审核完成后,按通知时间到办理的社保分局签收审核结果、领回人事档案,并提前采集指纹信息,指纹信息将用于退休后的养老金资格认证。
在今后,深圳市民将享受到更加完善的养老保险服务,也将有更多的人民享受到养老保险保障,对当地的基本民生问题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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