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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存档者养老险缴费提高,最低缴费每月提高13元

2011-05-12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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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温薷)继市人力社保局公布今年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提高164元后,昨天,参保农民工、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的社保缴费基数也已出台。其中,个人存档者养老险最低缴费每月提高13元。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对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均按照本人去年月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4个险种的缴费基数上限均为上年职工月均工资的300%,即12603元;基本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为1680元,比去年提高65元;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为2521元,比去年提高99元。

对参加基本医保并按照1%缴费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为上年职工月均工资的60%,即2521元;参加基本医保并按12%缴费的农村劳动力,参照城镇职工标准缴费。

  市人力社保局还公布了个人委托存档者的社保缴费标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可有三档供选择。与去年相比,个人存档者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月缴费提高13元,最高月缴费提高32.8元。

  参加医保的个人存档者中,不享受医保补贴的人员个人月缴费205.88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29.42元。

  个人委托存档者社保月缴费三档标准

  基本养老险 失业险

  840.2元   30.25元

  50.41元   336元

  50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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