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社保稽查大队在对缴费基数的稽查中发现,绝大多数用人单位都存在不如实申报缴费基数的问题,且申报各险种的缴费基数都不一致。
仅今年1到3月份,市本级已出稽查报告和结案的68家被稽查单位中,只有3家用人单位养老、工伤、失业三个险种申报的缴费基数是一致的,其他65家用人单位普遍存在养老保险基数相对较高、失业保险基数相对较低的情况。这种基数申报不一致的状况在目前这种各险种申报数据信息不共享、不互换的前提下,从客观上给用人单位少报逃缴漏缴社保费提供了可乘之机。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础和依据,按照相关法规政策,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应是依据职工实发工资总额为标准来确定的,用人单位申报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个险种的缴费基数应该是一致的。
据相关负责人分析,大部分用人单位按需申报,认为对自己有利的险种就可能申报得较高,有的甚至虚报,以达到少缴费的目的。稽查大队将对被稽查单位缴费基数申报不实且又不一致、逃缴漏缴社保费的情况进行重点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