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日开始,北京市各单位可以开始集中为职工申报2008年度五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工资。同时全市首次将五险的申报时间进行了统一。
缴费工资就是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它根据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单位缴费工资总额等于本单位全部职工的缴费工资之和。
据了解,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今年将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险”与医疗保险的申报时间做出调整,首次将五险申报时间统一在今天起至3月28日。
之前,“四险”缴费工资申报时间为每年的2月初至4月底;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时间为每年的2月初至3月底。
今年,这五险的缴费工资申报期限统一,解决了参保单位来回申报、重复申报的问题,方便了参保单位。
另外,五险参保单位今年首次可使用同一份申报材料,即按照基本医保缴费工资申报要求,将同一缴费工资信息录入一个基数采集系统,然后分别上报社保经(代)办机构医保和四险基数核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