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有服务的基础上,金华市社保局引入了社保卡中心、地税服务窗口及7家银行服务窗口(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金华银行、邮储银行、成泰银行),并根据社保业务流程,将服务大厅划分为6大区块,分别办理参保登记、医保待遇支付、养老待遇支付、社保卡制发、地税服务窗口和银行服务窗口,使原本可能需要半天或者一天才能办理的业务现在只需几分钟就能完成,真正达到了“让参保对象少跑一次路,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的作风建设目标。
同时,从7月1日起,金华市区将停止使用旧版医保卡就医结算,全面启用社会保障卡就医。据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请在月底前选择符合自己情况的缴费标准。截至目前,市区已累计制作社保卡112.8万余张,已发放到单位和个人111.9万余张,基本实现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全覆盖。
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参加市区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尚未领取或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请尽快到所在单位或金华市区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江南丹溪路289号,电话:82495112、82495113)咨询领取或办理。
金华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除在校学生)缴费期截至6月30日,逾期不缴费的,将设立等待期,缴费满6个月后方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社保局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设置了两个缴费标准。
选择缴费标准一的,个人每人每年缴纳500元(财政补助1200元);
选择缴费标准二的,个人每人每年缴纳300元(财政补助700元);
在校学生个人每人每年缴纳200元(财政补助460元);
非市区户籍人员(除学生外)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财政不予补助,由本人全额缴纳。
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缴费人员,均可购买大额医疗补充保险,每份保费100元,保额10万元,份数不限,多份保额累加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