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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每年在3月底前公布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15-06-19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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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期发布今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者可自定缴费数额,最低缴费标准为960元,最高为7420元,4月起开始实行。今后每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和最高缴费标准在3月31日前发布。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公布,今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为960元,最高为7420元。4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可开始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按自身能力安排缴费数额。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期发布《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指出,每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和最高缴费标准在3月31日前发布,缴费下限定为北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9%,上限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昨日公报,2008年北京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074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725元。据此计算,今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为96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7420元。
“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上下限之间安排本年度缴费标准。”相关负责人昨天介绍。

负责人解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缴纳的方式,每年的缴费时间为4月1日至12月10日。
今年4月起,凡具有北京市户籍,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不含在校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不符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居民,可开始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并缴纳今年保费。
按照规定,居民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专用存折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所或村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面对日益严峻的养老问题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获得了广大市民的一致认可,该细则的实施可让市民了解每年的养老保险缴费数额,及时调整个人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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