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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布见义勇为人员人身意外伤害无记名保险实施办法

2015-06-29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见义勇为人员意外受伤社保卡保险后能否二次报销 答:这样的二次报销只有商业保险才可以,其他行政部门应该会补贴一部分的,毕竟见义勇为,但是这不是报销,只是奖励或者补偿<br />

新一站保险网6月29日讯:6月27日,省综治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中国人保公司海南分公司在海口召开海南省见义勇为人员人身意外伤害无记名保险新闻发布会暨全省见义勇为工作座谈会。今后,在见义勇为过程中伤残或死亡,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将获得人保公司无记名保险给付金,最高金额60万元。

据介绍,省见义勇为人员人身意外伤害无记名保险投保人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被保险人为:在保险有效期间,凡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同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在抢险救灾、舍己救人和其他积极救助行为过程中遭受伤害导致伤残或死亡,经县级综治办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的人员。

据了解,经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批准,并在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从2016年起每年为见义勇为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无记名保险。无记名保险保费的来源主要以省财政预算资金为主,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基金、各市县见义勇为工作部门基金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款为补充。经省政务中心公开招标,2016年保险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保险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保费额度250万元。

【海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简介】

海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是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批准,省民政厅登记注册,隶属海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社会公益性福利团体。基金会于1992年8月成立,由省政府拨款100万作为本金,社会赞助70余万元。200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基金会成功地组织了一场大型募捐活动,共募集捐款640余万元,2006年以来政府拨款和社会募捐340万元。

在笔者看来,政府掏钱给所有人投“见义勇为人员人身意外伤害无记名险”的做法,不仅仅是对已经见义勇为者产生实实在在的救济和帮助,而且因为降低了“流血又流泪”的可能性,降低了见义勇为的风险,让公众在面对需要自己见义勇为的情况时没有后顾之忧,所以更容易在全社会起到一种倡导见义勇为的积极作用。

事实上,从保险保障的范畴来看,包含意外身故赔偿金、意外残疾烧伤给付金、意外住院医疗现金补贴、附加医疗费用等种类,可谓考虑周全。从保险赔偿金额来看,意外身故赔偿金达60万元人民币,意外残疾烧伤给付金最高达60万元人民币,最低6万元人民币,这样的赔偿金额尽管并不算多,却已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了他们起码的权益。

我们有理由相信,有了见义勇为保险,有了政府为见义勇为者提供的制度关怀和担当,社会正能量才不会感到寂寞,当英雄不再流血又流泪,人们在见义勇为的时候才会少一些担忧和顾虑,未来,将会涌现更多见义勇为的事迹,我们身边将更加充满正能量。而海南这座国际旅游岛,或许也将因为这股文明的力量绽放更耀眼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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